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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经济动态第4期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6-05-12
        通辽市工商联检察院组织民营企业家
         与检察官座谈共同学习最高检文件
 
        4月5日下午,通辽市工商联、检察院组织21名民营企业家到通辽市检察院与市旗两级检察院领导、检察官座谈,共同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并就检察机关如何服务非公经济,助力全市非公经济发展开展了热烈的讨论。通辽市委常委、统战部长、通辽市推进非公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组长张志强,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布和出席会议并讲话,通辽市工商联主席赵白玉出席会议,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许立华主持座谈会。
        通辽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野同志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与会企业家结合目前非公经济发展现状及所在企业实际,从如何更大力度惩治危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类犯罪、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和犯罪预防、加强与非公有制企业沟通交流等方面座谈发言,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布和在讲话中就我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履行检察职能促进我市非公经济健康发展,阐述了具体贯彻思路和主要举措,表达了鲜明态度和坚定的决心,彰显了检察机关对非公经济工作的重视和对非公企业家的关心。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通辽市推进非公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组长张志强认真倾听了企业家和检察官的发言,并做重要讲话。张部长对市检察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履行检察职能的鲜明态度、工作思路和主要举措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检察院对通辽市的经济发展有着很强的责任心,所以才有今天召开座谈会就是向非公企业传递信心,表明态度这样的积极举措。
        张志强指出,此次座谈会有三个重要之处:一是“非常重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和最高检的文件都是事关非公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司法工作人员在工作实践中一定要站在全局高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二是“非常及时”,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时代的巨大变革需要、国家发展政策调整,最高检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法律如何保障非公经济发展,组织学习、提振企业家信心是非常及时的。三是“非常准确”,座谈会的定位非常准确,企业家和工商联都提出了建议意见,今后检察院和工商联要加强联络,抓好落实。
        张志强就通辽市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提出希望。他希望通辽市民营企业家们不仅要学法、懂法,更要学会用法,用法律武器保护合法权益;在经营过程中,企业要做到依法经营、守法经营、依法进行各种经营活动,推动通辽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许立华在总结讲话中对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和最高检文件精神,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水平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他说,市检察院长期以来都高度重视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出实招、求实效,在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希望检察院进一步把最高检《意见》抓实、抓细、抓小,依法充分履职,维护好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更优法治环境。他还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更好地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主题,加强检察机关与工商联的联系,建立机制性沟通平台、加强对非公企业的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
        市委统战部、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室负责人,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各个部门负责人、基层院领导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