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通辽市工商业联合会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通辽市工商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向社会公开稿)9月17日上报

来源:通辽市工商业联合会 发布时间:2018-09-29

通辽市工商联党组关于

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9月1日至10月20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市工商联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4月2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向市工商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整改责任

市工商联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八巡察组发现的问题,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努力通过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推动工商联事业健康发展。

(一)认真组织学习,统一思想认识。4月2日巡察反馈会后,4月3日市工商联党组立即召开会议,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党组认为,市委第八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严肃忠恳地指出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整改建议,为市工商联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明确了努力方向。对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市工商联党组高度重视,完全接受,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市工商联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市工商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工商联党组书记许立华、工商联主席(总商会会长)包凤英为组长,副主席赵海峰、副调研员郭志东为副组长,会员部部长高宪昌、经联部部长陈玉凤、办公室主任霍清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各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负责巡察整改的督查落实。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3次党组会议和1次非公企业党委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市工商联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关于市委第八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和《市工商联关于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清单》,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了19项整改任务、25条整改措施,征求了各基层党组织反映的意见建议,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其中,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整改全面工作,同时直接承担具体整改任务13项。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市工商联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4月4日,党组专题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对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之后,党组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先后召开4次碰头协调会议推进落实工作,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整改方案》中明确的19项整改任务,除涉及人员编制需要上级解决的,现已完成17项,1项仲裁委换届和1项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正在按法律程序进行整改。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废止、修订或新制定8项规章制度,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党的领导方面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力。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的现象,多数都是原文进行传达,深入研究部署不够。
对市工商联党组班子成员进行一次《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培训,组织了1次专题学习。通过学习,使班子成员深刻理解了《条例》精神,准确掌握了《条例》内容,增强了做好党组工作的能力,提高了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助手作用发挥的不够。与会员企业联系不广泛、不紧密,没有建立经常性的联系沟通机制。非公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不足,缺乏专业人员,作用发挥不到位。结合贯彻落实市委【2017】298号文件,按照《通辽市推进非公经济工作调度制度》和《通辽市政企早茶会实施方案》要求,建立了会员政企公众号,由市委和市委统战部组织企业家和政府相关部门座谈1次。结合工作调整将非公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和工作交由市委统战部负责。

3、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参政议政尚有差距。对非公经济人士特别是年轻一代企业家的教育培训力度不够,对支持和鼓励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知情渠道不宽,典型的宣传引领作用发挥不够,理想信念教育不够。5月15日至19日,在北京工业大学组织了50人参加的通辽市非公企业管理人才高级研修班,通过为期7天的学习考察和培训,提高了年轻一代企业家的能力素质,提高了他们的参政议政能力。依托市工商联网站和《通辽非公经济》公众微信号,指定专人负责,主要领导把关,发布和推送有关部门支持和鼓励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63期。制定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以“不忘创业初心,接力改革伟业”主题教育计划,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对非公经济人士的理想信念教育。

4、“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领导班子召开会议研究“三重一大”的事项偏少,会前讨论、沟通、充分酝酿的不够。对兼职副主席、副会长管理缺失,没有为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工作平台。 重新修订了《市工商联贯彻落实“三重一大”规定实施细则》,区分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干部职工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职责,切实增强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正确理解和把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本质要求,保证今后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过程中合规、合法。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要求,围绕党组主体责任,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3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述责述廉。把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内容,第一、二季度已公开两次,提高决策的透明度,接受职工群众监督,促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建立副主席、副会长轮值制度、考评制度、述职制度,设置了副主席、副会长轮值办公室。3名副主席在执委会上进行了大会述职,其他副主席(副会长)进行书面述职。结合新的《监察法》实施,将26名兼职副主席和30名兼职副会长及各商会会长了纳入监察范围。

(二)党的建设方面

5、思想建设乏力。一是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不严肃,部分成员个人学习笔记由他人代写。二是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深刻,学习内容照搬照抄,没有学习活动影像资料,学习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先后两次组织认真学习2017年1月30日中办下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编印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笔记本,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已组织中心组集体学习9次。建立了学习档案,完善了考勤、登记制度,指定专人担任学习秘书,保存整理了学习活动影像资料。

6、党组织建设重视不够。一是民营企业党委有机构无专职人员,党委成员多数由工商联班子成员兼任,党委成员没有明确分工,没有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负责管理32个基层党组织、700多名党员,工作力量明显不足。二是基层党组织底数不清,管理不严,存在有支部无党员的现象,通辽宾馆党支部全部8名党员均另谋职业,只有一名党组织关系不在宾馆的党员负责党建工作。三是党建工作开展不力,党建工作部署少,深入企业党组织调研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少,未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的不够紧密,出现“两张皮”现象,存在党外主席主持党委会的情况。四是党建工作资料不齐全,档案不规范,存在机关支部会议记录内容与党组会议记录内容完全一致的现象。向上级组织部门拟制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共通辽市民营企业委员会领导班子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请示》,申请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6名。5月3日,召开了机关和各基层党支部负责人会议,通报了巡察反馈意见,征求了意见建议,印发了《通辽市非公企业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5月8日,党组书记许立华带会员部部长高宪昌,专门到市宾馆进行了督查整改,对7名党员的组织关系进行了清理整治。上半年进行1次党建述职,使民营企业党委及时了解基层党建情况。5月30日,对工商联机关支部进行了重新选举,选举许立华同志为机关党支部书记,李明儒同志为副书记,规范了机关支部的建设,解决了“灯下黑”的问题。

7、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一是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深刻,多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二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不够,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较少,党组成员讲党课次数未达到规定要求。开展了两次专题学习培训,使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刻理解了《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基本精神和要求,制定了《市工商联关于市委第八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整改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于6月8日召开了民主生活会,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锐利武器,增强了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5月份召开了机关支部党员大会和机关支部委员会,重新改选了党支部组成人员。党组成员讲党课2次。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8、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组未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执行“四个亲自”要求不到位,没有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制定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党风廉政教育次数少,近两年来未开展警示教育系列活动。单位纪检工作力量不足。3月19日,市工商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传达学习了市纪委五届三次会议精神,总结了市工商联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了2018年工作,结合市纪委“九个突破”制定了《工商联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全体人员结合工作实际查找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结合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员集体学习,制定了年度警示教育计划,组织了3次警示教育。  

9、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监督不力,没有廉政提醒、谈心谈话记录痕迹。对党组班子成员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专题部署,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分别进行了1次谈话,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进行了1次谈心谈话,推动运用“第一种形态”形成常态。

10、会议记录杂乱。党组会议没有专用记录本,党组会、全体职工会议、支部会记录混在一起,记录内容不完整,会议记录存在后补现象。规范会议记录,真实反映会议情况;指定党组会、支部会、全体职工会议、党风廉政建设会分别由专人负责记录。

(四)选人用人方面

11、落实监督责任不够严格。纪检组提醒、建议多,监督落实还不够深入。在如何靠前监督、深入监督、专题调研、主动出击发现问题方面还存在意识不强、思路不宽、能力不足的问题。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副调研员为副组长,会员部、经联部、办公室负责人参与的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对重点岗位、财务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对监督监察责任落实不力、敷衍了事的部室和班子成员,严肃问责。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对市工商联系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开通监督电话,设立信访举报箱,设置来人来访接待室,指定专人信访接待,并实行领导带班接待日制度。

12、干部年龄老化,交流不畅。后备力量不足,专业人才缺乏。加强对干部的选拔培养,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结合非公经济人士培训组织机关人员4名同志参加了培训

(五)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及市委配套规定方面

13、财务管理不严格。没有严格执行报销制度,有的没有附旅差费报销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修订完善了《工商联财务管理制度》,出差人员按照审批权限履行报备手续,填报《通辽市工商联(总商会)出差审批单》。出差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按照《通辽市直属机关工作人员赴外地出差住宿费标准明细表》(通财行【2016】711号)标准执行,严格使用公务卡结算。出差人员回单位后,15个工作日内按制度要求填写报账单,经财务部门审核符合规定后,经分管财务领导签批报销,实行一事一报。

14、“三公经费”审核管理不严格。招待费列支未按规定附公函、消费明细等;车辆使用无派车单,运行费支出较大。依据《八项规定出台后严格禁止的财务行为80条》,修订完善《工商联财务管理制度》;依据通辽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的《关于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严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通知要求,修订完善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15、会费管理不规范。会费缴纳、使用、监督制度不完善,公用经费支出占商会会费数额过大。修订完善《通辽市工商联(总商会)会费缴纳使用管理办法》,建立了会费监管机构,在4月19日召开的四届三次执委会上表决通过。

16、对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成立了整改小组,由办公室负责人员对资金流向到财政进行了核查,依托典鉴律师事务所,通过法律程序,对逾期未收缴的创业促就业专项资金进行催收,正在办理之中。

17、执行工作纪律不严。日常管理偏软,未能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修订完善《通辽市工商联日常办公制度》,对请销假制度、机关学习制度、机关工作制度、公文管理制度、保密制度进行了完善和规范。

(6)其他方面

18、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能有效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仅仅停留在思想教育层面,没有建立健全领导机制、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了《通辽市工商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舆论工作的领导和管控,指定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和维护,做到机构健全、责任明晰、制度完善。

19、仲裁委未按时换届,有风险隐患。通辽仲裁委2009年成立,由工商联代管并合署办公,2015年至今未按时换届,主任已退休,目前由工商联一名副调研员代理仲裁办主任,违反相关规定。制定了通辽仲裁委换届方案,向市政府拟制了《关于成立通辽仲裁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建议名单的报告》,按照有关程序正在组织实施。

20、工商联班子成员职数偏少。目前设主席1人、专职副主席2人,同时,整合工作力量明显不足,不能满足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需要,也不符合《全市工商联2017年换届工作意见》(通党办字【2016】63号)要求。向组织部门反映了市工商联领导职数和担负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参照其他盟市换届的做法落实编制。

三、下步工作打算

总的来看,经过前一阶段努力,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我们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工商联工作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坚持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上级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在全市工商联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好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对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的全部工作确保做到主动配合、积极支持。

(三)切实运用成果,着力构建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遵守“六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全面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聚焦重点领域,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党风、转政风、肃行风,树立工商联系统良好形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835411;邮政信箱:通辽市行政中心3号楼427室;电子邮箱:13500658222@163.com


通辽市工商联

2018年9月28日